动态|有据可依!民政部公告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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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民政部编辑 | 李梓硕 穆祎璠民政部公告第566号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30个)。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分布图民 政 部 2024年3月30日附件1, 图源:民政部门户网站附件2, 图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本文转载自民政部门户网站, 原网址为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8568/content.html本期编辑:李梓硕 穆祎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