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印度传达机密文件,限制孔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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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印度传达机密文件,限制孔子学院

编辑 | 代思佳 陈安澜示意图:印度孟买大学孔子学院。(图源:孟买大学官网) 据《印度快报》4月29日报道,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与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于今年4月5日向印度各个高校及学院负责人通报了一份带有“Confidential”字样的机密文件,以传达印度中央政府关于限制印度高校与中国孔子学院合作的决定。

文件指出,印度大学、学院等高等教育机构与任何外国非政府组织或基金会开展的任何形式合作必须事先经过《外国捐助管理法》审查,孔子学院的控制及运作曾由中国国家汉办负责,当前由中国教育部下属的非营利性国际汉语教育促进机构——“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负责,因此,所有与孔子学院、中国国家汉办、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已经合作或计划合作设立孔子学院或其他合资单位的印度大学、学院等机构,必须事先经过《外国捐助管理法》审查并获得许可。

印度根据信息敏感程度及国家安全影响,将官方文件的保密程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Restricted、Confidential、Secret和Top Secret,此份文件的保密级别为第二级,意味着一旦未经许可泄密,可能对印度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或导致印度政府难堪。此份机密文件下发之前,印度政府将孔子学院视为外国文化中心,要求获得印度外交部审批即可,无需内政部审查,但根据修订后的要求,在印度设立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将必须事先通过内政部依据《外国捐助管理法》进行安全审查,且这一审查优先级高于印度外交部审查。

早在2020年8月,即爆发加勒万河谷冲突约两个月后,印度教育部决定审查中国孔子学院与印七所高校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以及印高等教育机构与中国高校及机构签署的54份校际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当时回应称中印在孔子学院项目上的合作已经开展十多年,希望印度有关方面客观公正看待孔子学院和中印高等教育合作,避免将正常合作政治化。2010年9月,印度大幅修订了1976年颁布的《外国捐助管理法》,严格限制外国给予印度境内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及在印用途,禁止印度个人或组织接受和利用外国捐助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的活动。

根据该法案,只要印度境内的非政府组织接受外国资金,就必须在内政部设立的专门网站逐条登记,包括资金来源、接收者、金额、接受时间、用途等。印度内政部有权在未经有关非政府组织同意的前提下获取其所有国外资金的资料,根据来源和用途等信息判断该组织是否违反《外国捐助管理法》,一旦被判定违法,内政部有权吊销非政府组织在印度的运营执照。

本文转载自“南洋风云录”微信公众号2022年4月29日文章,作者为南平。文章参考The India Express网站2022年4月29文章,标题为India makes FCRA clearance mandatory for tie-ups with China’s Confucius Institutes本期编辑:代思佳 陈安澜